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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3月10日前提供体博会展位发票信息变更的通知

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时间:2016-03-07点击:

  各相关参展商企业:

  根据国务院2014年20号文件的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我国多个地方从去年年底开始试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全面推开“三证合一”,并开展“一照一号”试点。“三证合一”的实施导致此届体博会开票资料大批量变更,为了便于体博会能在3月底前将企业的发票邮寄给各位展商,请各企业于2016年3月10日前将变更信息交至各展区相关负责人,并在变更信息上注明此次参展协议的合同号,3月11日起,未收到变更声明的企业,体博会将统一按照已签订的展位协议上所提供的开票信息进行发票开具,一旦发票开出,将不做任何更改。

  特此声明!

  体博会组委会

  201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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