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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学校体育!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相关国家标准开始研制

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时间:2021-04-07点击:

        近日,作为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以下简称“联合会”)在北京组织召开《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部分:体育器材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计划号:20204966-T-469)国家标准启动会(以下简称“启动会”)。全国教育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党建伟,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温嘉,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科技标准部主任张小晶,以及来自行业协会、教育系统、检验机构、生产企业等28家单位的31位代表参会。
 
        近年来,学校体育工作愈加受到各方重视。去年8月,国家体育局、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体教融合 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为全面深入推进、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
 

 
        作为开展学校体育教育教学的基础和必要条件,研制学校体育器材和场地的相关标准对于未来指导学校体育器材和场地设施的采购工作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今年1月,联合会就发布了《关于公开征集<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部分:体育器材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计划号:20204966-T-469)国家标准起草单位的通知》,积极响应政策号召,推进学校体育器材和场地设施的标准化工作。而此次启动会的召开,意味着《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部分:体育器材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计划号:20204966-T-469)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进入实质阶段。
 
        全国教育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党建伟在启动会上表示,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的研制非常有必要、有意义和及时。该标准的研制,契合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要求,是新时代新阶段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也是发挥好标准在质量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技术支撑作用的内在要求。
 
 
        党建伟同时指出,此次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的研制和制定,还要体现出引导性、适用性、安全性、基础性、可操作性、现科学性、实用性和全面性。
 
        作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直属技术委员会,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一直在不断构建完善体育用品的标准化体系,有序开展标准化工作,并致力于推动标准倾向于民用、增加产业集群培训,以及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等方面的发展。截止2021年9月,共完成体育用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37项。
 
        启动会上,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温嘉表示,此次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不仅响应了教育部、体育总局之前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中所提出的相关精神,更符合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长期以来积极引导体育场地及设施企业建设绿色、环保、安全校园体育设施的目标和倡议。
 
 
        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张小晶之后对《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 第1部分:体育器材的通用要求和试验方法》国家标准任务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对标准起草组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了分工(按照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品类分为传统型器材、智能器材和球类器材、游乐设施和其它三个标准起草组),明确了各组工作的时间节点。值得一提的是,本次国家标准起草单位首次采用了对外征集参编单位的方式,参与标准研制工作组的企业必须在2018至2020年间,每年的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
 
        此外,各标准起草组还就标准研制相关工作进行分组讨论,各组组长就讨论情况作了一一汇报。之后,工作组还就下一阶段工作任务进行了部署。
 
        背景链接
 
        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291)成立于2007年5月,作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的直属技术委员会,主要负责体育用品领域基础、管理、通用类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秘书处设在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
 
        关于国家标准 
 
        一、定义
 
        由国家标准机构通过并公开发布的标准。在我国,国家标准是指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发布的中国国家标准。它是对我国国民经济和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标准。
 
        二、国家标准的性质
        
        1. 强制性国家标准(GB)
        2. 推荐性国家标准(GB/T)
 
        三、国家标准包括的范围
 
        对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含标准样品),包括下列内容:
          (一)通用的技术术语、符号、分类、代号(含代码)、文件格式、制图方法等通用技术语言要求和互换配合要求;
          (二)能源、资源、环境的通用技术要求;
          (三)通用基础件,基础原料、材料的技术要求;
          (四)通用的试验、检验方法;
          (五)社会治理、服务,以及生产和流通的管理等通用技术要求;
          (六)工程建设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的通用技术要求;
          (七)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的技术要求;
          (八)国家需要规范的其他技术要求。
 
        四、国家标准的特性
 
        ——权威性。标准要由权威机构批准发布,在相关领域有技术权威,为社会所公认。
 
        ——民主性。标准的制定要经过利益相关方充分协商,并听取各方意见。比如,2018年5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就是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原工商总局、原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等部门,组织电动自行车相关科研机构、检测机构、生产企 业、高等院校、行业组织、消费者组织等方面的专家成立工作组, 共同协商修订,并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而形成的。 
 
        ——实用性。标准的制定修订是为了解决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实现最大效益。 
 
        ——科学性。标准来源于人类社会实践活动,其产生的基础是科学研究和技术进步的成果,是实践经验的总结。标准制定过程中,对关键指标要进行充分的实验验证,标准的技术内容代表着先进的科技创新成果,标准的实施也是科技成果产业化的重要过程。 
 
        五、标准的作用
 
        ——在保障健康、安全、环保等方面,标准化具有底线作用。
        ——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等方面,标准化具有规制作用。
        ——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发展新经济等方面,标准化具有引领作用。
        ——在促进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等方面,标准化具有支撑作用。
        ——在促进国际贸易、技术交流等方面,标准化具有通行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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