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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A球员损害赞助商利益最高罚300万

中国国际体育用品博览会时间:2017-10-27点击:

  自从2016-17赛季之初爆出易建联脱鞋门并直接导致CBA官方战略合作伙伴李宁形象受损后,CBA如何捍卫赞助商利益已经成为当务之急。在新赛季的CBA联赛纪律准则中,对CBA运动员不当言论的管控和惩罚力度创造了历史之最。如果运动员发布严重有损于联赛战略合作伙伴的负面信息、散播虚假消息或发表不当言论,最高可罚款300万元。而在这之前,罚款方面仅仅是核减俱乐部经费2-5万元。

  在新赛季的CBA联赛纪律准则中,第二十八条规定:运动员不得在公共场合、接受媒体采访、电视评论时或借助个人微信、微博、博客、网站等各类社交媒体平台,发布严重有损于联赛战略合作伙伴的负面消息、散播虚假消息或发表不当言论。如违反,轻者每次罚款100万,重者(如违规行为发生在电视采访中并播出)罚款300万。

  众所周知,在2016-17赛季第二轮的广东宏远与深圳新世纪比赛中,宏远球星易建联在比赛中直接脱掉CBA战略合作伙伴李宁的球鞋并扔在赛场内,并发表了相关不当言论,一时间对李宁公司的品牌影响力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不仅李宁公司对中国篮协提出抗议,就连李宁的竞品、过去曾经赞助过CBA的安踏品牌的创始人丁世忠都站出来对这种行为给予了批评。但当时中国篮协只是宣布易建联停赛一场,宏远俱乐部被核减联赛经费5万元,这种惩罚力度被网友调侃为“罚酒一杯”。

  显然,中国篮协的这种做法根本无法维护联赛赞助商的利益,从长远角度而言,既不利于联赛未来的招商工作,也不利于维护CBA品牌的公信力。如今,在CBA实现管办分离后,负责CBA联赛运营的CBA公司表现得明显更职业,更注重维护赞助商的利益。所以CBA公司才在CBA联赛纪律准则的第二十八条中做出如此有力度的惩罚条款,这无疑是为了规避再次出现易建联脱鞋门这类恶性事件,所以从这一角度出发,第28条完全可以戏称为“易建联条款”。(来源:体育大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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