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体育局决定授予长海县等10个地区和单位为辽宁省首批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及示范单位。
辽宁省体育产业基地(示范基地、示范单位、示范项目)是指辽宁省体育局命名,在全省体育产业发展方面具有相当基础、规模和特色的地区,在体育产业重点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单位或机构,以及在体育产业特定领域成绩显著、具备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活动或项目的总称,将为辽宁体育产业发展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关于命名2016年度辽宁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及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市体育局,绥中、昌图县体育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事业单位:
近年来,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发展体育产业的部署要求,积极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涌现出一批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示范带动能力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体育产业集聚区域和示范单位,为满足人民群众的市场化体育需求、推动体育产业和体育事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辽宁省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经过各地申报和省体育局实地考察并组织专家评审,决定命名长海县等10个单位为2016年度辽宁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及示范单位。
希望命名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不断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模式、内容形式、体制机制和运作手段创新,创造出更多更好的体育产品和服务,为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全面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做出更大贡献!
暂未命名的单位,要虚心向示范基地和示范单位学习,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发挥自身优势,突出特色发展,成熟后继续做好省级体育产业基地的申报工作。
局属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资源,大力扶持我省体育产业基地的发展,在竞赛项目、大型活动、教育培训、媒体宣传等方面给予优先安排。
辽宁省体育局
2016年12月20日
Copyright © 2002-2024 中国体育用品业联合会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8359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