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大督查的总体要求和开展行业督查的整体部署,近期,国家体育总局针对“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开展专题行业督查。这是继2015年的全民健身专题督查之后,总局第二次在全行业开展的专题督查工作,也是首次针对体育产业发展情况和体育产业工作情况进行大范围督查。此次专题督查的重点是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件)的情况、体育产业发展取得的实际效果以及贯彻落实近年来国务院有关体育产业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总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为保证督查工作的有效开展,成立了由总局领导牵头,相关厅、司参与的领导小组。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担任组长并研究制定了专题督查工作方案,确定了包括“落实配套政策”、“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地区发展”、“做好保障服务”4个主要方面,共20条具体内容的督查清单。根据工作方案,督查采用各地自查、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总局办公厅下发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体育局均对照督查清单,逐项进行了自查,并上报了自查报告。在对各地自查情况进行梳理落实的基础上,根据实地督查工作安排,9月中下旬,局长刘鹏,副局长杨树安、高志丹,局长助理李颖川分别带队赴湖南、北京、浙江、青海开展了专题督查。同时,按照交叉督查的工作要求,总局经济司、政法司、群体司、竞体司、青少司分别与重庆市体育局、浙江省体育局、北京市体育局、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江西省体育局组成5个联合督查组,赴湖北、黑龙江、吉林、天津、河北、山西、陕西、云南进行实地督查。
在实地督查过程中,各督查组认真听取了省政府及省体育局、发改委、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国土厅、住建厅、统计局等相关部门及地、市、县各级体育部门、体育产业联系点的体育产业工作汇报,深入体育企业、体育社团、体育场馆、街道乡村,实地调研体育产业发展情况,召开不同方面的专题座谈会,与体育从业人员充分交流沟通,随机访问基层体育工作者和体育消费者,并填写了调查问卷。督查组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力求全面客观地了解情况,真实准确地查找问题,建设性地提出意见建议,既找创造经验的好典型,推广引导,也狠抓不作为的坏典型,督促整改。结合各地自查和实地督查,体育总局将尽快汇总形成专题督查报告,并集中梳理督查中发现的制约体育产业发展的相关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予以研究解决。
根据各地上报的自查材料和实地督查情况,整体上看,46号文件出台近两年来,各地进一步加大了体育产业工作力度,政策落实基本到位,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体育消费日益旺盛,体育产业蓬勃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国31个省(区、市)已全部出台本地区落实4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确定发展目标和分工方案。各地根据实际,陆续出台了支持体育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细化完善了相关配套措施,在体育赛事管理改革、体育社团改革、体育场馆运营管理等方面开展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目前大多数地区已经建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并普遍将全民健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一些地方还安排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医保卡支付等方式支持群众健身消费。体育部门也加强了体育产业管理队伍建设,并通过多种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体育产业发展,涌现出了一批创新型的体育企业,在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传媒等方面活跃了市场、促进了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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