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政府《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称《措施》)于近日出台。该《措施》除了在政策、法规、环境、引导等方面力求全面推动深圳体育产业发展,还明确每年安排2亿元作为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体育产业进行实在“贴补”。
7月1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体育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正式发布《措施》,要求即日实施,有效期5年。《措施》首先对深圳体育产业发展未来目标提出具体要求:2016-2020年,深圳体育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达到15%;到2020年,体育产业增加值在全市GDP比重达1.2%。同时,将深圳打造成为高端体育品牌聚集中心和国际体育产业创新中心。其次,《措施》明确了未来5年深圳体育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即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体育赛事市场化运作机制,创立引进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高端体育赛事品牌;打造一批主业突出、集聚效应明显、影响力广泛的体育产业园区、基地;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优化产业结构。
《措施》要求2015-2020年期间,市财政每年将安排2亿元,设立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采取项目资助、贷款贴息和奖励等扶持方式,支持深圳体育产业发展。如与国际体育组织签约并确定在深圳连续举办3届以上的国际性单项体育赛事,按赛事类别、等级、规模等,专项基金可给予每次不超过1500万元的办赛资助;又比如在深圳注册并冠以“深圳”队名,参加全国最高级别职业联赛的职业体育俱乐部,按相关“门槛”要求,专项资金可给予每赛季不超过2500万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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