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 I-FIT健身大会

大赛规程

健身教练职业技能挑战赛赛竞赛规程
第一部分:个人技能挑战赛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5月23日
地点:国家会展中心(上海)8.1号馆

二、报名资格
参赛选手要求年满18周岁(2001年05月09日前出生),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式
大会报到注册时,领取《自愿参赛责任书》,填写完整后,交组委会保管,持身份证及号码布参赛。

四、注意事项
(一)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服从裁判,尊重其他选手。
(二)穿着运动装及运动鞋参赛,杜绝一切不文明行为。

五、竞赛项目及要求(项目和规则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参赛选手按规定路线及顺序连续完成下列五项竞赛内容,以完成所有项目的时长进行排名,用时短者,名次靠前。比赛选手需在5分钟内完成比赛,5分钟没有完成比赛项目的选手不记比赛成绩;由于在项目设置和运动强度上的区别,比赛将不区分性别组。
第一项:知识竞答
完成 10道题目,题目为选择题或判断题,漏答或答错的,每题加时15秒计入总时长。
第二项:跳绳双摇
要求:起跳后,跳绳在脚下通过两次后,脚着地为一次双摇。
男子:完成双摇40次
女子:完成双摇35次
犯规:起跳后,跳绳通过一次或者没有通过,不计数;
第三项:登山跑步机
完成设定的距离。
男:设置坡度为30度,距离50米
女:设置坡度为20度,距离50米
第四项:沙袋过杆
设置:男子:1.7米高横杆, 40kg、30kg、20kg的沙袋各1个;女子:1.5米高横杆,25kg、20kg、15kg的沙袋各1个。
选手需将沙袋分别运送至横杆处并正面掷过横杆,沙袋落地后将沙袋搬运回起点处指定区域,沙袋在指定区域落地视为完成本次搬运,每个沙袋需搬运1次。
犯规:
1.沙袋不可拖拽、回到终点不可抛掷,否则该次搬运不计数。
2.没有采用正面抛掷的,该次搬运不计数。
3.参赛选手抛掷沙袋过程中,若将横杆碰落地面,须自行将横杆复位,重新抛掷,直至成功掷过该横杆方可继续。
第五项:无动力跑步机
设置完成设定的距离。
男子:150m
女子:120m

六、竞赛流程
(一)比赛采用计时挑战赛的形式进行。
(二)裁判检录时,将核对选手身份证及参赛选手号码布,检录后选手进入赛道,准备比赛开始。
(三)参赛选手依次完成个人挑战赛五个项目,最后一项完成,裁判停表。
(四)裁判现场计算并宣布最终成绩。
(五)参赛选手签字确认其最终成绩。
(六)个人挑战赛全部结束后,在大会现场公布成绩。

七、竞赛奖励
一)个人挑战赛拼搏奖(第20-36名)。颁发大会证书。
(二)个人挑战赛优胜奖(第10-19名)。颁发大会证书及奖品。
(三)个人挑战赛三等奖(第5-9名)。奖励现金1000元,颁发大会证书、奖牌、奖品。
(四)个人挑战赛二等奖(2-4名)。奖励现金2000元,颁发大会证书、奖牌、奖品。
(五)个人挑战赛一等奖(第1名)。奖励现金5000元,颁发大会证书、奖牌、奖品。
个人挑战赛总成绩前9名须加试理论,成绩合格者按规定晋升高一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最高晋升到高级)。
注:现金奖励为税前奖金,组委会为获奖选手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发放。

八、仲裁和裁判
在比赛过程中,裁判员所作的裁决,为最后的判决,选手在场上必须服从裁判的裁决。对裁判员的判决不服的,允许在该场比赛结束后十二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正式提出申诉。经仲裁委员会复审,判定裁判员的判决是正确的,运动队必须坚决服从。判定属于裁判员的错误,仲裁委员会可视情况对裁判员进行教育或处分,但不得改变裁判员在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决定。
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职业鉴定指导中心选派。

九、其他
(一)主办单位为每名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组委会为本次赛事投保公共责任保险。
(二)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参赛运动员的竞赛图片用于旨在促进健身运动发展和健身教练工作的各项宣传活动。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第二部分:团体技能挑战赛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9年5月24日  
地点:国家会展中心(上海)8.1号馆

二、竞赛队伍
每队选派4名参赛队员(其中至少一名女选手)参加,按照要求配合完成比赛。

三、注意事项
(一)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原则,服从裁判,尊重其他选手。
(二)参赛选手持身份证与号码布参赛。

四、竞赛项目及要求(项目设置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各参赛队按照要求依次完成以下三项竞赛内容,以完成所有项目的时长进行排名,用时短者,名次靠前。每项竞赛内容需全部完成之后方可进入下一个项目的比赛区域进行该项目的比赛。比赛团队需在10分钟内完成比赛,10分钟没有完成比赛项目的团队不记比赛成绩。
第一项:“体脑合一”
设置:起点标志线,沙袋放置区,答题区,1.6米高横杆,30KG、25KG、20 KG、15KG沙袋各1个。
要求:选手自行分工,团队完成10道题目和8次沙袋搬运。
1.题目为选择题或判断题,漏答或答错的,每题加时15秒计入总时长。
2.选手需将沙袋分别运送至横杆处并正面掷过横杆,沙袋落地后将沙袋搬运回起点处指定区域,沙袋在指定区域落地视为完成一次搬运,每个沙袋需搬运两次,每次搬运限由一人独立完成。
犯规:
1.沙袋不可拖拽、回到终点不可抛掷,否则该次搬运不计数。
2.没有采用正面抛掷的,该次搬运不计数。
3.参赛选手抛掷沙袋过程中,若将横杆碰落地面,须自行将横杆复位,重新抛掷,直至成功掷过该横杆方可继续。
第二项:“稳定前行”
设置:5kg药球、BOSU半球、跳绳、无动力跑步机、登山机
要求:第一名选手拿起药球后,全程单脚站立稳定在BOSU半球上,同时该名选手需将药球从腹侧开始围绕身体10圈后回到腹侧、其他三名选手分别完成以下三项:
1.跳绳双摇50次:每次跳起后,跳绳需在脚下通过两次后,脚着地算一次双摇;跳起后,跳绳通过一次或者没有通过,不计数。第一名选手单脚站立于BOSU半球后开始计数。
2.无动力跑步机:200米,第一名选手单脚站立于BOSU半球后方可上器械。
3.登山机:设置坡度为30度,距离100米,第一名选手单脚站立于BOSU半球后方可上器械。
犯规:
1.第一名选手除一只脚接触球体的中间上面以外,身体其他部位接触球体、地面或借助外力均属于违例,违例则本项整体重新开始。
2.药球落地需第一名选手自行拿起,本项整体重新开始。
第三项:“齐心协力”
设置:起始端标志线和终点标志线,距离8米。
要求:接力完成两次三人俯身叠加支撑行走。
三人俯身叠加支撑行走:前两名选手双臂支撑于地面,末位选手双手双脚着地。前一位选手将双脚放置于后一位选手的身体之上。3人保持一体且队列呈一直线前进。
接力方式:4名队员中,1名队员留在起始端标线之外,其他3人俯身叠加支撑行走,末位选手全身过终点标志线后,其中2人返回起始端,与另外一名选手再次叠加,三人俯身叠加支撑行走至末位选手全身过终点标志线完成比赛。
犯规:
支撑行走开始,末位选手未全身过终点标志线前,前两名选手除双手外身体其它任何部位着地,末位选手除手脚外身体其它部位着地,均视为犯规,需返回起始端重新开始本次叠加。

五、竞赛流程
(一)裁判核对团队选手证件后,开始比赛。
(二)裁判现场计算并宣布最终团体赛成绩。

六、竞赛奖励
(一)团体进取奖(团体挑战赛第11-28名)。颁发大会证书。
(二)团体优胜奖(团体挑战赛第4-10名)。颁发大会证书及奖品。
(三)团体三等奖(团体挑战赛3名)。奖励现金3000元,颁发大会奖杯、证书及奖品。
(四) 团体二等奖(团体挑战赛第2名)。奖励现金6000元,颁发大会奖杯、证书及奖品。
(五) 团体一等奖(团体挑战赛第1名)。奖励现金10000元,颁发大会奖杯、证书及奖品。
注:现金奖励为税前奖金,组委会为获奖团队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发放。

七、仲裁和裁判
在比赛过程中,裁判员所作的裁决,为最后的判决,选手在场上必须服从裁判的裁决。对裁判员的判决不服的,允许在该场比赛结束后十二小时内,向仲裁委员会正式提出申诉。经仲裁委员会复审,判定裁判员的判决是正确的,运动队必须坚决服从。判定属于裁判员的错误,仲裁委员会可视情况对裁判员进行教育或处分,但不得改变裁判员在职权范围内所作出的决定。
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职业鉴定指导中心选派。

八、其他
(一)组委会为每名参赛运动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本次赛事投保公共责任保险。
(二)主办单位有权使用参赛运动员的竞赛图片用于旨在促进健身运动发展和健身教练工作的各项宣传活动。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本竞赛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第三部分:健身才艺表演赛
 
以各省鉴定站为单位进行现场健身才艺表演赛,每省选送一个表演展示节目,至少4名选手参加,其中至少包括1名女选手。
(一)通过赛前抽签决定出场顺序,各队按照顺序候场,依次上台展示。
(二)内容积极、活泼、向上,且须与体育健身相关,形式不限。
(三)时间:2分钟。
(四)评分要点:根据各队所展示节目的主题、表现力、形象、内容和效果等方面进行打分。
(五)评选前十名颁发团体最佳表演奖,颁发大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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